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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訂定「新竹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並自112年9月13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2年9月13日教學字第1121001505號函辦理。
二、檢附「新竹縣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及其說明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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