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受理 學生提案流程及提案單

發佈日期 : 2026-10-21
為提升各級學校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教育部性平
會受理學生提案機制,說明如下:
(一)受理時問:
1、每年受理提案2次,第1次受理收件截止日為每年3月16
日、第2次受理收件截止每年9月15日,以送達教育部
或本署時間計算。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案資料請函送本署;大專校院提
案資料函送教育部。
(二)由提案人提案時就讀學校為受理收件單位,學生提案流
程分為兩個管道:
1、學生個人向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提案,再由學生會
或其他自治組織向各級學校性平會提案。
2、各級學校學生個人提案及學生會或其他自治組織亦可
直接向教育部性平會提案。
(三)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為限,學
校性平會受理學生提案後,倘提案主題屬學校權責者,
由學校性平會討論處理;屬地方政府權責者,由學校性
平會函送地方政府;屬教育部權責者,由學校性平會函
送教育部。
公告者: 學務主任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