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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縣府訂於114年3月13日(四)辦理「掌握法律知能擊退職場霸凌」研習,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2-24
來文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2月21日府人考字第1144610468號函辦理。

二、依據本府114年度訓練實施計畫辦理。

三、為讓同仁掌握法律知能,預防執行職務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特辦理旨揭教育訓練,相關資訊如下:

(一)講題:「掌握法律知能擊退職場霸凌」研習。
(二)時間:114年3月13日(星期四)13時30分至16時30分。
(三)地點:新竹縣政府三樓簡報室。
(四)講座: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張教授瓊玲。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開放報名,期限至114年3月11日或額滿為止。

四、參加對象與人數:本府各處、所屬一二級機關、各鄉鎮市公所及代表會、各級學校之公務同仁,以100人為限。

五、報名手續:參訓人員經單位主管/機關首長(校長)同意後,請至本府智慧辦公入口網(IOP)/教育訓練系統報名;因名額有限,本府保留最終審核權(無現場報名)。

六、差假:本府以外之參加人員以公假登記,於會場辦理簽到,參訓人員應於是日13時30分前就坐完畢。

七、學習認證:全程參與人員核予3小時終身學習時數認證。

八、為配合環保政策,參加人員請自行攜帶文具用品及杯具等。

九、其他課程注意事項:
(一)本府所轄周邊行政區停車場之臨時停車,無採事後核銷方式辦理,且若誤停設置智慧停車柱之車格,仍須依臨停費率計時收費不得銷單。
(二)自114年度起本府人事處每日僅有10張臨時停車證額度,本縣所屬機關(學校),請使用本府交通旅遊處發給之114年度臨時停車證。
(三)如有臨時停車證需求,報名時請務必註記,並於上課當日至本府前棟1樓大廳領取;未登記者,恕無法現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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