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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家庭教育推展人員專業研習進修,主題:「身心安定,找回平靜: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

發佈日期 : 2024-07-05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月10日臺教社(二)字第1132400053D號函暨家庭教育法第9條及第11條辦理。

二、依家庭教育法第9條規定,終身學習機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每年應接受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又推廣家庭教育之各類型大眾傳播機構,以及與家庭教育有關之公私立機構,每年定期接受家庭教育專業研習;復依同法第11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對前揭人員,提供各種進修課程或訓練。

三、為強化本縣辦理家庭教育業務人員、志工及推動家庭教育相關人員之專業知能,以提供民眾充足及時之家庭教育支持及服務,特規劃本案。

四、旨揭課程相關內容如下:

(一)主題:「身心安定,找回平靜:情緒管理與壓力調適」。

(二)研習時間:113年7月25日(星期四)8時30分至12時10分。

(三)研習地點:國立臺灣大學竹北分部碧禎館(新竹縣竹北市莊敬一路88號)一樓105教室。

(四)講師:周志玉(欣明心理成長中心 臨床心理師)。

(五)報名方式:請至以下網址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8f0667915b105b1f);(短網址:https://reurl.cc/xaMzdL)。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12:00止或額滿為止。

(七)參加對象:辦理家庭教育推展暨相關服務之機關、學校志工、法人及團體之人員與志願工作人員。

(八)參加人數:每單位1-2名為原則,以學校以外終身學習機構人員優先錄取,並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至35人額滿為止。

五、差假:請同意核予本案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

六、本縣全程參與者,公務人員可登錄終身學習認證時數4小時,具教師身分者核予教師研習時數4小時。

七、檢附本活動實施計畫及海報各1份(如附件)。

八、本案聯絡人:新竹縣家庭教育中心莊曉如約僱輔導員,電話(03)6571045分機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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