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官等訓練合格人員之原職改派高一官等任用案,得追溯之生效日及得由新任首長追認派代一案,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5-01-20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1月10日府人力字第1144650230號函辦理。
二、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8日部法三字第11457810262號函辦理,並附銓敘部原函1份。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1月10日府人力字第1144650230號函辦理。
二、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月8日部法三字第11457810262號函辦理,並附銓敘部原函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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