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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案,請貴校薦送教師參加。

發佈日期 : 2024-11-05
主旨:有關教育部114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案,請貴校薦送教師參加,並於113年11月11日(星期一)前填查google表單及函報核章之薦送表、相關表件(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在職證明),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3162號函辦理。

二、貴校評估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等因素,就師資缺乏之領域或科目(包含特殊教育),規劃提報學分班進修需求數量及薦送教師名單予教育部規劃開班。

三、教育部將視所提需求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以下簡稱師培大學)於114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增能學分班及中等學校第二專長學分班,每班以招收25名至50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25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25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四、為充裕師資來源及提升國中部分科目之專長授課比率,提供「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一覽表」,請貴校就專長授課比率低於本縣平均數之科目,確實提報人員進修;至有關貴校各該類科專長授課比例部分,請自行至國民中小學教職人力資源網查詢。

五、倘貴校預估有超額教師致未能專長授課情事,請踴躍推薦教師參加第二專長學分班。

六、旨揭google表單連結為:https://forms.gle/Bgc6abE7MG9i61YZ7

七、檢送旨揭需求及薦送表及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專長授課比率一覽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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