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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法規名稱修正—「新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考核要點」及「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4月22日府人考字第1134610627號函辦理。

二、檢附修正「竹縣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考核要點」與「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及其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含附表對照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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