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發布「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來函及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18日教學字第1135014934號函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1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30044513號函辦理。

三、依教育部113年4月1日臺教文(四)字第1130035054號函暨衛生福利部113年3月29日衛授疾字第1130100351號函辦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