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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縣府函知修正之「公教人員生育補助常見問答集」1份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月26日府人給字第1130335410號函辦理。

二、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3年1月23日總處給字第1134000126號函辦理。

三、為配合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6條修正生育給付相關規定,旨揭「公教人員婚喪生育補助表」生育補助修正規定,已自113年1月5日生效,爰更新旨揭問答集,並置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總處政策與業務/業務Q&A/福利文康,及eCPA人事服務網/「全國軍公教人員生活津貼申請暨稽核系統」/專區/法規資料查詢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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